戏答降箕青莲仙八首 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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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莲居士谪仙人,风雅吾生仰后尘。喜奉新诗如謦欬,更将明月认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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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酒对月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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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
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
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
我学李白对明月,白与明月安能知!
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
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梅花 一作:桃花)

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
月亮在李白之前就有,但只有李白的诗歌写月亮写的最好。

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
如今李白已经离开人世仙去,明月在天上已经又有了多少圆缺?

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
今天的人仍在吟颂李白的诗,明月也还像李白生前的那时。

我学李白对明月,白与明月安能知!
我学着李白对着明月饮酒,月亮和李白又怎么能得知?

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
李太白既能作诗又能喝酒,我如今也喝百杯作诗千首。

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
我虽然羞愧没有李白的才华,但料想明月应该不会嫌我陋丑。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我也不曾登上天子船,我也不曾到过长安眠。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梅花 一作:桃花)
住在苏州城外一间茅屋里,无数桃花盛开月光撒满天。

参考资料:

1、 张仲良.壶中天地.武汉市: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188页2、 李独醉.饮酒古诗文选译.贵阳市: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161-162页

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
说:指描写月亮。

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
仙去:对人死的委婉说法。

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
李白诗:指李白的《把酒问月》一诗。

我学李白对明月,白与明月安能知!
安:怎么。

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

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
料应:即应该料想到……。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天子船:指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咏李白的诗句:“天子呼来不上船”句。长安眠:指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咏李白的诗句:“长安街上酒家眠”句。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梅花 一作:桃花)
姑苏:苏州的别称。

参考资料:

1、 张仲良.壶中天地.武汉市: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188页2、 李独醉.饮酒古诗文选译.贵阳市: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161-162页
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
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
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
我学李白对明月,白与明月安能知!
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
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
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
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梅花月满天。(梅花 一作:桃花)

  这首诗前六句赞颂李白善于写明月,说李白的诗至今还有人在吟诵。中间四句表示向李白学习的愿望,特别要学习李白饮酒赋诗的狂放性格。最后六句写作者自己虽无李白那样的诗才,但一定要像李白那样,不追慕功名,藐视权贵。这首诗通过歌咏李白,表现了作者蔑视权贵,视功名如粪土而以诗酒自娱,不拘礼法的豪迈情怀。

  “把酒对月”这个题目本是李白所作的一首诗。李白一生爱月,所咏明月诸诗脍炙人口。这首诗一开始就以兀傲的口气,推倒一切月诗,独尊李白:“李白前时原有月,惟有李白诗能说。”有这样的气概,方许歌咏李白。这里推崇的“李白诗”,主要是指《把酒问月》这首诗。而作者唐寅这首诗,主要就受李白诗篇句调的影响,但他在诗中把李白加进去与明月反复对举,又是李白本人不能写的光景。“李白如今已仙去,月在青天几圆缺?”后句是李白式的,但配合前句,则是作者新意。月固有阴晴圆缺,但卒莫消长,而诗仙却不能复生。作者接着说其实这并不遗憾,因为“今人犹歌李白诗,明月还如李白时”,这句侧面说李白和明月一样永存。这调门是李白的,新意是作者的。

  这首诗最好的还是诗中在李白与明月之间,加入了“我”。如果失去了这个“我”,也就失去了李白精神。“我学李白对明月,月与李白安能知?”李白固不能知,但月能知。于是作者引李白自况:“李白能诗复能酒,我今百杯复千首。”“百杯复千首”就是“能诗复能酒”,也就是杜甫所说的“一斗诗百篇”。敢于自比李白,这也是李白风度,有胆量有信心,并非等同于狂妄,以下一转一合最为妥帖:“我愧虽无李白才,料应月不嫌我丑。”前句妙在自知之明;后句妙在不卑不亢,联想到辛弃疾诗句:“我爱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爱我应如是。情与貌,两相似。”这种有分寸的自负之语,读者反而不会感到反感而会容易接受。好比谢灵运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诗人是说,对李白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对他人则不多让。语意皆妙。

  最后作者讲出了他和李白同而不同的一点:“我也不登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诗句化杜甫《饮中八仙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这里是说,我虽然没有李白得到皇帝征诏的经历,但也有他那种豪放不羁的禀性,“不上长安”倒也乐得:“姑苏城外一茅屋,万树桃花月满天。”这个茅屋就是作者在苏州建的桃花庵,作者晚年经常在桃花庵饮酒自乐。

  这首诗倜傥不群、超尘脱俗地追求自由反抗权势的精神,和豪放飘逸的句调风格都酷似李白。以其人之风格还咏其人,妙在古今同调。

  作者在这首诗中,用“把酒对月”的举动,处处将自己和李白相联系、相对比,用“月”、“诗”、“酒”为诗思的契机,并贯穿全篇,抒写了李白敢于蔑视权贵的品质,表明了作者学习李白不求功名利禄的愿望和蔑视权贵的态度。

参考资料:

1、 腾云.元明清诗选讲 .北京市: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87年:73-74页2、 周啸天.古典诗词鉴赏方法.成都市: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191-19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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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暮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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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池芳草满晴波,春色都从雨里过。
知是人家花落尽,菜畦今日蝶来多。

绿池芳草满晴波,春色都从雨里过。
在绿水盈盈、芳草萋萋的美景里,春天的美丽的光景仿佛快要从春雨中走过的样子。

知是人家花落尽,菜畦今日蝶来多。
而在这暮春时节里虽然农人家的花快要落尽了,但菜畦地里今天来的蝴蝶分外的多。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春暮西园

绿池芳草满晴波,春色都从雨里过。
晴波:阳光下的水波。

知是人家花落尽,菜畦(qí)今日蝶来多。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春暮西园
绿池芳草满晴波,春色都从雨里过。
知是人家花落尽,菜畦今日蝶来多。

  这首《春暮西园》诗是“明初诗文三大家”之一、并有“明代诗人之冠”美誉的诗人高启的作品。此诗曾作为诗歌鉴赏题的材料出现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南卷的语文试题中。

  从诗题可以看出这是一首田园诗,写的是晚春时景。首句“绿池芳草满晴波”,“绿”、“芳”,从视觉和嗅觉两个角度描绘了绿水盈盈、芳草萋萋的春天美景,“晴波”即阳光,“满”字形象地写出阳光洒满水池的景象。次句“春色都从雨里过”,点明春天的气候特点以及春色将尽的情景,从春天的多雨更衬托出阳光的可贵。

  第三句“知是人家花落尽”,“花落尽”进一步说明已是暮春时节,“知”字表明“花落尽”是作者的推测,为虚写。末句“菜畦今日蝶来多”暗点西园,诗人不因春光逝去而感伤,而是描写“蝶来多”,写出尽管春尽,但仍充满生机和盎然情趣。

  全诗语言清新自然,通畅流转,意象动静皆备,丰富唯美,写景状物虚实相生,形象地表现了作者对美好的田园生活的喜爱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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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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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士人君子要建立功名,侍奉主人,既然被称作知己,那就应当竭尽智谋,诚恳地加以劝告,巧妙地加以开导,在祸患还未显露时就消除它。在动乱发生之前保住社会的治安,使自己不受损害,主人没有危险。活着是著名的忠臣,死后做高尚的鬼魂,流芳百世,照耀史册,这才是完美的士人。如果遇到知己,不能拯救危难于动乱之前,而在事情失败之后才去献身自尽,沽名钓誉,迷惑世人,夸耀于社会,这在君子看来,都是不足取的。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我曾经因此评论过豫让。豫让做智伯的家臣,等到赵襄子杀了智伯,豫让为他报仇,名声显赫,即使是平民百姓,也没有一个不知道他是忠臣义士的。唉!豫让的死当然可以称为忠了,可惜,在怎样死的方式上还有不忠的表现。为什么呢?看他漆身吞炭,对他朋友说:“我做的事情都特别难,我是想用这种做法使天下后世做臣子而怀有二心的人感到羞愧。”这能说他不忠吗?等看到他连续三次跳起来,用剑来刺赵襄子的衣服,赵襄子责备他不为中行氏而死,却单单为智伯而死的时候,豫让回答说:“中行氏像对待一般人那样对待我,所以我就要像一般人那样去报答他;智伯把我当国士对待,所以我就要像国士一样报答他。”就此而论,豫让就有不足之处了。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段规侍奉韩康子,任章侍奉魏献子,并没有听说待他们如同国士,可是段规、任章却尽力劝说他们的主人顺从智伯的无理要求,割给智伯土地,使他志气骄盛。从而使他更快地灭亡。郗疵侍奉智伯,智伯也没有待他如同国士。可是郗疵却能洞察韩、魏的企图来劝谏智伯。虽然智伯不采纳他的意见以至于灭亡,但是郑疵的智谋忠告,已经是无愧于心了。豫让既然自己认为智伯待他如同国士了,所谓国士,是为国家济困扶危的人。当智伯对土地贪得无厌之日,放纵情欲,荒淫暴虐之时,作为像让,正应竭力来尽自己的职责,耐心地劝谏自己的主人说:“诸侯大夫应各自安心守着自己分内的土地,不要互相侵夺,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如今,无缘无故地向人家索取土地,人家不给,就要产生忿恨之心;人家给了,就产生骄横之心。忿恨必然会引起争斗,争斗必然会失致;骄横必然傲视一切,傲视一切必然导致灭亡。’非常耐心诚恳地劝谏,一次不听,再来第二次,第二次不听,再来第三次,第三次劝谏还不听从,再把那伏剑而死的行动安排在这个时候。这样一来,智伯虽然顽固愚昧,但受至诚之心的感动,也许会重新醒悟,从而与韩、魏讲和,解除赵国的围困。保全智氏的宗族,使他们能香火不断,延续不绝。假如这祥,豫让虽死犹生,难道不胜过斩衣而死吗?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但豫让在那时,竟至连一句开导主人,使他醒悟的话都没说。看着智伯的危亡,就像越人远远地看秦人的肥瘦一样。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的报答竟然能像这个徉子吗?直到智伯已死,豫让才压抑不住愤怒的血气,甘心情愿地加入刺客的行列,这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有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呢?虽然这样,但用国士的标准来评价豫让,豫让的确是不配的了。可是同那些早晨还是仇敌,晚上就变成了君臣,厚着脸皮自以为得意的人相比,他们又都是豫让的罪人了。唉!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上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日:“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

  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中行氏的家臣,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智伯非常尊重他。在赵、魏、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他改名换姓,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未遂而被捕获。释放后,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再一次行刺,结果又一次被俘。于是,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他朝着衣服“三跃而击之”,然后伏剑自杀。

  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必要时以死进谏,促使君主悔悟。作者所提倡的做法,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文末,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也是由此而来。

  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历来为人所颂扬。作者做翻案文章,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而充当刺客,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并不值得称道,即所谓的小忠小义。

  史论是比较难写的,它不但要有新意,而且要评论公允,以理服人,而不能失之偏颇。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豫让之死,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死之日,赵国志士闻之,皆为涕泣”(见《史记·刺客列传》),司马迁称赞他为“名垂后世”的义士。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认为他“何足道哉”,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的积极的态度,而不应“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我们认为,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从智伯的失败来看,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他不能审时度势,而只知一意孤行,终于导致败亡,可称咎由自取。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实属不够明智之举。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所以在最后一段中,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客观了。

  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开头先泛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要求,并不直接提到豫让。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可称周到之至。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令人心服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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汴京元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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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
齐唱宪王春乐府,金梁桥外月如霜。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
中山来的戏子服饰鲜丽,郑燕来的的女姬则各有高超的技艺。

齐唱宪王春乐府,金梁桥外月如霜。
他们一同表演着周宪王朱有炖的杂剧,而金梁桥外皓月洁白如霜。

参考资料:

1、 严敬群,章斯予.中国传统节日诗词荟萃:金盾出版社,2011.05:612、 羊春秋.明诗三百首:岳麓书社,1994.12:1693、 马美信、贺圣遂.中国古代诗歌欣赏辞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06:613

中山孺(r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jī)独擅(shàn)场。
中山孺子:泛指中原地区的青年。中山,古国名,在今河北定县,唐县一带,后被赵武灵王所灭。郑女燕姬:泛指北方少女。燕、郑。皆春秋战国时国名。燕的辖境在今河北省北部,郑的辖境在今河南省郑州一带。擅场:压倒全场,指技艺高超出众。

齐唱宪(xiàn)王春乐府,金梁桥外月如霜。
宪王:指周宪王朱有炖(1379-1439),周定王朱捕的长子,明太祖朱元璋之孙,精通音律,号诚斋,自称全阳子、老狂生、锦窝老人,所作杂剧《曲江池》、《义勇辞金》等三十一种.今俱存。金梁桥:汴梁桥名。

参考资料:

1、 严敬群,章斯予.中国传统节日诗词荟萃:金盾出版社,2011.05:612、 羊春秋.明诗三百首:岳麓书社,1994.12:1693、 马美信、贺圣遂.中国古代诗歌欣赏辞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06:613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
齐唱宪王春乐府,金梁桥外月如霜。

  这首诗是作者在汴京观看元宵佳节的盛况时所作。诗人通过对中山孺子、郑女燕姬精彩演出场景的描述,为读者展现一幅元宵节月光下许多台杂剧争妍斗丽的画面,反映了汴京元夕戏剧演唱的热闹景况。

  “中山孺子倚新妆,郑女燕姬独擅场。”先从来自各地的伶人粉墨登场写起。先写北方的男性青年——“中山孺子”,这些挑选出来参加歌唱的男青年本来就已经标致,再穿上入时的新装,打扮起来,变得更加帅气。再写北方女子——“郑女燕姬”,这些参加演唱的女子当然也是挑选出来的美女,她们胜过众人,压倒全场。中山少男、郑燕少女都善演戏曲,说明当时杂剧传布的盛况。

  开始这两句虽然旨在点明演唱的人员,但又并非是纯乎客观的介绍,诗中“倚新妆”、“独擅场”应是互文见义,“倚新妆”的“倚”字,“独擅场”的“独”字,都暗含着一种互相比赛,争妍斗艳之意,男女的情态得到了生动的表现,那种热烈、欢乐而又兴奋的场面,也凸现出来。这时虽然还没有写到他们的歌唱,但人们可以想见,这些英俊的男子、漂亮的女子的歌声,应该十分美妙。而少年男女争扮周宪王剧中人物,也使读者对当时剧界的风气颇有所领会。从侧面反映了汴京作为古时都会,在历受金元劫难之后,经明初的休养生息而恢复生机,重现繁华,其民俗风情,也通过这两句表露出来。

  “齐唱宪王春乐府”作为全诗的中心,终于写到了歌唱,主要表现男女声齐唱时的情形。不过诗句中也并没有写到歌声如何,只点明歌唱的形式是“齐唱”,歌唱的内容是“宪王”的“春乐府”。

  据《明史·诸王传》,宪王即朱有墩,世称周宪王。他能诗善画,谙晓音律,是明初影响较大的散曲、杂剧作家,剧作达三十一种,总名《诚斋乐府》,这里演唱的是他的乐府中的一种。地位这样显赫、成就又很高的人物的乐府,自然是十分美妙的了。用男女声“齐唱”的形式来演唱,不仅声音宏大,而且刚柔相济,雄浑中有清脆。“齐唱”二字,刻意渲染出元宵欢庆,万民同乐的情景,给人的感觉是舞台上伶人的演唱与舞台下观众的和唱一起进行,场面肯定是热闹之极。这里仍然只是暗示,没有正面去写歌声,但却使人有如闻其声的感觉。

  “金梁桥外月如霜”不仅没有写到歌声,反而宕开笔端,写起了戏曲表演场地旁金梁桥外的夜景和天上的月色。“金梁桥”在汴京,从桥上望过去,那一轮明月正遥挂天际,洒下如霜的清光,给整个汴京城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轻纱,全城变得朦胧、幽邃,更加显示出动人的韵致。“月如霜”之清冷幽静,与前面所描绘的欢庆热闹情景似乎不相吻合,然而这一句实际上却是诗人的神来之笔,以淡墨衬浓彩,余韵宛转,余味曲包,深得唐人竹枝词之妙。此时,那男女齐唱“春乐府”的歌声,不仅响彻全城,而且在月光中也更加清亮,仿佛从地上直飘向月宫。

  这一句,作者是以景衬声,在诉诸视觉的月色中,暗暗包含了诉诸听觉的歌声,这样一衬,歌声似乎显得“形象化”了,好像看得见,摸得着,更给人以清晰、深刻的印象。作者巧妙的安排,使得诗歌最后更加耐人含咀,神味隽永,情韵不匮。

  《汴京元夕》寥寥四句,再现了汴京元宵之夜演出戏曲时演员擅场,众人齐唱的欢乐场面。流畅自然,清丽可喜,颇有唐竹枝民歌风味,为其集中七绝之佳作。

参考资料:

1、 周啸天.元明清名诗鉴赏,:四川人民出版社,2001.08:3032、 上海辞书出版社文学鉴赏辞典编纂中心.元明清诗三百首鉴赏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01:1373、 朱惠国.中国古典文学精品选注汇评文库 元明清诗、词、文: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07月第1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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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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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虑天下者,常图其难难而忽其难易,备其难可畏而遗其难不疑。然而,祸常发于难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难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难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难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难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难能周,非法术之难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难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筹划国家大事的人,常注重艰难危险的一面,而忽略素常容易的一面,防范随时会出现的可怕事件,而遗漏不足疑虑的事件。然而,灾祸常常在疏忽之际发生,变乱常常在不加疑虑的事上突起。难道是考虑得不周到吗?大凡智力所能考虑到的,都是人事发展理应出现的情况,而超出智力所能达到的范围,那是天道的安排呀!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秦始皇剿灭诸侯,统一天下后,认为周朝的灭亡在于诸侯的强大,于是改封建制为郡县制。满以为这样一来就会根除战争动乱,天子的尊位可以代代安享,却不知汉高祖在乡野间崛起,最终颠覆了秦朝的江山。汉王室鉴于秦朝的孤立无辅,大肆分封兄弟、子侄为诸侯,自以为凭着同胞骨肉的亲情,可以共辅江山,不生变乱,然而吴王刘濞等七国还是萌生了弑君篡位的阴谋野心。汉武帝、汉宣帝之后,逐渐分割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们的势力,这样便以为平安无事了,没想到外戚王莽最终夺取了汉家的皇位。光武帝刘秀借鉴了西汉(哀、平)的教训,曹魏借鉴了东汉的教训,西晋借鉴了曹魏的教训,各自借鉴其前代的教训而进行防备,可他们灭亡的根由,都在防备的范围之外。唐太宗听传言说:将有带“武”字的人杀戮唐室子孙,便将可疑之人找出来统统杀掉。可武则天每天侍奉在他身边,却怎么也没想到她。宋太祖看到五代的节度可以制伏君王,便收回节度使的兵权,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对付,哪料想子孙后代竟在敌国的困扰下逐步衰亡。这些人都有着超人的智慧,盖世的才华,对国家乱亡的诱因,他们可谓考虑得细致,防范得周密了,然而,思虑的重心在这边,灾祸却在那边产生,最终免不了灭亡,为什么呢?或许智力谋划的只是人事的因素,却无法预测天道的安排。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良医的儿子难免会病死,良巫的儿子难免死于神鬼,难道是善于救助别人而不善于救自己的子女吗?这是善于谋划人事而不善于谋利天道啊!古代的圣人,知道国家将来的变化,不是人的智谋能考虑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不敢滥用限谋诡计,只是积累真诚,用大德来感动天心,使上天顾念他(对百姓)的恩德,像慈母保护初生婴儿那样不忍心舍弃。尽管他的子孙有愚笨不贤良足以使国家灭亡的,而上天却不忍心立即灭其家国,这才是思虑得深远呀!假如不能用大德赢得天心,仅凭着微不足道的智谋,包揽天下的事务,想使国家没有希望危亡,这从道理上是讲不过去的,难道天意会如此安排吗?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灭诸侯:指秦先后灭韩、魏、楚、赵、燕、齐六国。封建:指自周以来的分封制。郡县:秦统一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设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任免。汉帝:指汉高祖刘邦。起陇亩之中,刘邦出身农民家庭。起兵反秦前,只做过乡村小吏“泗水亭长”。陇,田垄。建庶孽:指汉高祖即位后大封同姓诸侯王。七国:指汉高祖所分封的吴、楚、赵、胶东、胶西、济南、临淄七个同姓诸侯王。篡弑之谋:汉景帝在位时,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以诛晁错为名,举兵叛乱。王莽:西汉末年外戚,逐渐掌权后称帝,于公元九年改国号为新。祚(zuò做):皇位。光武:东汉光武帝刘秀。哀、平:西汉末年的哀帝刘欣、平帝刘衎。晋:指西晋。唐太宗:李世民。武氏之杀其子孙:648年(贞观二十二年),民间流传《秘记》说:“唐三世之后,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太宗问太史令李淳风,答道:“臣仰观天象,俯察历数,其人已在陛下宫中,不过三十年,当王天下,杀唐子孙殆尽。”武氏:指武则天,她十四岁被唐太宗选入宫中为才人。高宗时立为皇后,参预朝政。中宗即位,临朝称制。次年废中宗,立睿宗。689年(载初元年)又废睿宗,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执政数十年间,屡兴大狱,冤杀许多李唐宗室和朝臣。宋太祖:赵匡胤,宋朝开国皇帝。五代方镇:指唐代以后五代的后梁朱全忠、后唐李存勖、后晋石敬瑭、后汉刘知远、后周郭威等拥有兵权的藩镇。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虑天下者,常图其所难而忽其所易,备其所可畏而遗其所不疑。然而,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岂其虑之未周欤?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

  当秦之世,而灭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为周之亡在乎诸侯之强耳,变封建而为郡县。方以为兵革不可复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汉帝起陇亩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汉惩秦之孤立,于是大建庶孽而为诸侯,以为同姓之亲,可以相继而无变,而七国萌篡弑之谋。武、宣以后,稍削析之而分其势,以为无事矣,而王莽卒移汉祚。光武之惩哀、平,魏之惩汉,晋之惩魏,各惩其所由亡而为之备。而其亡也,盖出于所备之外。唐太宗闻武氏之杀其子孙,求人于疑似之际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见五代方镇之足以制其君,尽释其兵权,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孙卒困于敌国。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盖世之才,其于治乱存亡之几,思之详而备之审矣。虑切于此而祸兴于彼,终至乱亡者,何哉?盖智可以谋人,而不可以谋天。

  良医之子,多死于病;良巫之子,多死于鬼。岂工于活人,而拙于谋子也哉?乃工于谋人,而拙于谋天也。古之圣人,知天下后世之变,非智虑之所能周,非法术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谋诡计,而唯积至诚,用大德以结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释。故其子孙,虽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国,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虑之远者也。夫苟不能自结于天,而欲以区区之智笼络当世之务,而必后世之无危亡,此理之所必无者,而岂天道哉!

  这是一篇史论。作者列举历代兴亡的史实,指出历代君王仅仅片面地吸取前代灭亡的教训而忽略了另外一些被掩盖的问题,但却将原因归结为非人智能所虑及的天意。论证“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目的在于给明代统治者提供历史教训,使之“深虑”长治久安的道理,并采取相应的办法。

  本文系针对明初的政治形势而提出的治国方略。明代建国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巩固和加强统治,曾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从而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决不能掉以轻心,要注意潜在的危机。作者就历代兴衰的史实,提出了有关长治久安的积极性的建议。

  文章的开始先从“祸常发于所忽之中,而乱常起于不足疑之事”谈起,并把这种现象和天道挂上了钩,这是作者立论的核心。在作为全文重点的第二段中,作者列举了大量史实,从秦始皇一直谈到了宋太祖,其用意也是为了证明上述观点的正确性。应该说,这些翔实的历史经验是可信的,是有强烈的说服力的。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写作本文后不久,明朝就发生了“乱”。明太祖死后,其孙建文帝即位,由于和某些亲王产生了矛盾,终于导致了“靖难之变”,方孝孺本人也死在这次动乱之中。从这一点来看,作者还是有一定的预见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总结,作者再一次点明全文的主旨。在语言的运用上,作者尽量发挥了他那犀利而坚定的文风,做到了既能说理透彻,又能通俗易晓,这在他评论前代帝王时可以充分看出。

  由于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对“天道”的理解还带有一定的宿命论的色彩。“不可以谋天”的提法实际上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以听天命”的消极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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